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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 外 机 构 驻 我 市 办 事 处 的 审 核、报 批 】 |
- 呈批申请书;
- 企业开业合法证书副本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 银行资信证明书;
- 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表》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申请表》;
- 办公场地使用证明资料;
- 首席代表、代表照片2张。
承办科室:外商投资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8-2836021、2829837
传 真:0758-2837791
E - MAIL:wcj@zqboftec.gov.cn
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电 话:2313387、2313287
传 真:231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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