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清算
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80天。
第二步:终止报批
1、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申请表;
2、董事会关于企业提前终止的决议;
3、终止申请书;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清算报告;
6、债权人通告书及债务处理意见;
7、提供两次以上全国性报刊、一种省级报刊刊登的清算公告的复印件;
8、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承办科室:外商投资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8-2836021、2829837
传 真:0758-2837791
E - MAIL:wcj@zqboftec.gov.cn
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电 话:2313387、2313287
传 真:231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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