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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 业 减 资 】 |
第一步:登公告,企业应当自原审批机关作出同意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初步答复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至少公告3次。
第二步:办理报批,在履行公告手续及作出债务处理意见后办理报批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申请表;
- 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详述缩小生产规模或减少经营范围的理由及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数额)
- 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 补充合同、补充章程(独资企业只需补充章程);
- 验资报告(附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债权人名单);
- 通知债权人的有关资料记录及债权、债务处理意见;
- 公司在报纸上3次登载调整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 公司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承办科室:外商投资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8-2836021、2829837
传 真:0758-283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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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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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231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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