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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 电 产 品 进 口 审 批 】


  办事程序及申报资证  

   1、机电产品进口在2002年6月1日已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制度,申报程序有两个途径:
  (1)企业自行注册登记实行网上申报。我局在企业所提交的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即日审核上报省机电办(省机电办出批文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委托我局机电办办理网上申报。企业须提供《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附表)一式一份,经我局在审核所提供资料无误的情况下,即日办理申报手续。

   2、进口旧机电产品,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一份,在申请表内规格型号后必须填写该设备的生产年份;
  (2)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尤其是进口该设备的情况、用途、生产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现在状况等,如生产制造日期较早,必须作出特殊解释说明;
  (3)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企业须到省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再到省机电办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关手续;
  (4)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
  (5)如外商投资企业所投资进口的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有关部门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联系方式  

    承办科室:对外贸易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8-2837319
    E - MAIL:mgk@zqboft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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