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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办事程序及申报资料  

一,办事程序   

1,填写《登记表》,并在网上将登记内容进行提交

2,企业向窗口(或市经贸局)递交登记资料,初审并形成呈报受理表

3,企业向窗口递交登记资料,初审并形成呈报受理表

4,主管局长审批

5,局贸管科印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向申请人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须提交的资料:

1、已盖章、法人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三,收费标准及承诺时限:

不收费,3个工作日

四,行政许可依据:

1、《对外贸易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3、《商务部关于委托石家庄市商务局等59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通知》(商贸函【200559)

五,下载资料附件

  1.可到行政中心窗口领取《登记表》或登陆中国电子商务网(http://www.ec.com.cn)或商务部网http://www.mofcom.gov.cn)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下载,并提交申请及打印《登记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更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联系方式  

    承办科室:对外贸易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8-2837319
    E - MAIL:mgk@zqboft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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